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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Q20260903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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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枫丹白鹭酒店及桃园高尔夫球场整体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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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 |
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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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城****大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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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枫丹白鹭酒店及桃园高尔夫球场整体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拟将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酒店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桃园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及归口其管理的公司(佛山市南海桃盛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景观园林绿化种植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艾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南国桃园范围内的全部可经营性资产以公开挂牌比选方式委托给运营方(合作方)运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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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 |
项目采用整体委托运营模式,由成交人(合作方)按照《征集文件》要求自行报价,具体计价规则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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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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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为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实现国有资产提质增效,根据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丹酒店”)及佛山市南海桃园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高尔夫”)的经营实际,拟将枫丹酒店、桃园高尔夫及归口其管理的公司(桃盛饮食公司、艾桃公司、园林绿化公司)在南国桃园范围内的全部可经营性资产(具体资产明细见《征集文件》所载内容)以公开挂牌比选方式委托给运营方运营管理,委托运营管理期限为20年(含交接过渡期),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施设备等。其中两家企业的土地面积合计约2387.43亩(含土储用地约1345亩),作为配套供合作方使用,房产建筑面积约81317平方米(其中部分建筑未办理产权登记),另将绿化公司租用村集体的约232亩土地纳入本次项目范围。 2、委托运营管理期限:20年,自《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确定的交接过渡期起始日起算,至运营期届满之日止;交接过渡期不超过3个月,包含在前述20年委托运营期限内。委托运营期限分阶段考核推进。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成交人应于《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形式提交,用于担保本项目项下成交人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资本性支出投入、资产维护、交接及撤场等事项项下的违约责任,以及征集人行使业绩补救相关权利时的业绩补偿义务。履约保证金及保函的具体形式、有效期、退还与补足机制,在《委托运营管理合同》中约定。 4、收益分配与资金监管:详见《征集文件》。 5、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产分属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酒店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桃园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桃盛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景观园林绿化种植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艾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称“项目业主”)。本次征集由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经各项目业主授权作为征集人统一组织实施。意向合作方知悉并确认:本项目将按评分结果对响应单位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征集人在收到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名单5个工作日内,先确认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自成交人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及发出《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征集人指定相应项目业主(含归口管理公司)分别与该成交人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若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或放弃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的,则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征集人将按综合评分排序依次递补,确认下一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于结果调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及发出《成交通知书》,并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如此类推,直至确定最终成交人。意向合作方参与本项目征集,即视为认可上述招选安排。 (2)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照征集人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征集人已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挂牌,并采用公开挂牌比选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人。响应单位须遵守挂牌公告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按规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须在挂牌公告期内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要求完成意向方登记报名手续,以现金形式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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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
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截止日21:3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肆佰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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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由意向合作方交纳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10000474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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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的收取及处置方式 |
响应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合作方未被确认为成交人/成交候选人且未违反信息公告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响应保证金本金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即评审综合评分排序前三),响应保证金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征集人指定账号。 3、成交人在与征集人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按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且已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了交易服务费后,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由征集人无息返还。 4、成交候选人保证金处置方式详见《征集文件》。 5、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绝与征集人/业主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的,征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已将保证金转付至征集人指定账号的,由征集人按本条款处置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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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作方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报名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合作申请书》(向深圳联交所领取); 备注:意向合作方在交纳响应保证金后可向深圳联交所领取响应保证金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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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合作方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合作意向登记材料,深圳联交所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合作方符合《征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意向合作方需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准备相关响应材料及评审程序。 2、意向方需按照公告要求向指定的账户交纳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响应保证金数额以公告内容为准。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本公告未涉及的事宜,以《征集文件》为准,意向合作方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手续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现状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项目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意向合作方/合作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并且所交纳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回: (1)意向合作方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评审阶段、管理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合作方办理了意向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意向登记的; (3)产生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时,意向合作方未参加后续评审程序的; (4)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与征集人/项目业主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5)成交人未按约定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5、成交人应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征集人指定的相应项目业主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 6、成交人在收到《收费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 7、意向合作方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意向方登记报名手续并签署《枫丹白鹭酒店及桃园高尔夫球场整体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标的资产及现状资料签收确认及保密承诺书》后,可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枫丹白鹭酒店及桃园高尔夫球场整体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标的资产及现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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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截止日18:00前办理完毕合作意向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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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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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1、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2、若有1名(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详见《征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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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王小姐:0755-****2954;吴小姐:0755-****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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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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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www.****.com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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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征集文件》; 2、《枫丹白鹭酒店及桃园高尔夫球场整体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标的资产及现状资料签收确认及保密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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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54/SgW6bKABLRKCxEZfVp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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