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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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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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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辖区 |
上海市嘉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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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银行特殊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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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价格 |
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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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黄经理,134****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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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金余额/账面余额: 9,942万元 资产类型:办公用房 抵押物具体信息:****路****号,面积16042.3平方米。 项目亮点: 1.地理位置:东至新冠路,南至河道,西靠胜辛北路,北接汇发路。距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约25公路,****中心约30公里,地理位置好。 2.交通情况:近新冠路,周边有嘉定51路、嘉定56路、892路等公交线路,厂区内设有多个道路面停车位,停车较为便利。 3.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情况为“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场地平整,附近生活配套设施主要有联华超市、崇恒新天地等。 4.权属清晰:另目前为空置状态,方便后续处置。 5.资产优质:抵押物为建筑面积16042.3平方米科研设计房地产和所有权9172.7平方米国有出让科研设计用地(产业类)。独立研发类园区,独立使用性较高,建筑物成新度较高,绿化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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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特殊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特殊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特殊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特殊资产的资金不属于委托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处置的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特殊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特殊资产转让给该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特殊资产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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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截止时间 |
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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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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