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方名称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项目 |
|
所在辖区 |
深圳市龙岗区 |
|
项目类别 |
银行特殊资产 |
|
处置价格 |
面议,最终转让价格以转让方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挂牌为准。 |
|
联系人(电话) |
黄经理,134****0652 |
|
项目简介 |
本金余额/账面余额:23,765万元 资产类型:住宅、公寓及商铺 抵押物具体信息:深圳市龙岗****小区,建筑面积11,008.41平米。 项目亮点: 1.****城南延片区,属于龙岗成熟居住板块,自带社区底商,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同时距离龙岗行政、文化、商业核心仅约3-5公里车程。 2.小区周边有坪地湿地公园、红花岭低碳环境生态园、八仙岭等绿色景观。 3.小区门口500米内有地铁3号线新生线,同时附近有龙岗区中医院、****中心医院等。 |
|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人(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特殊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特殊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特殊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特殊资产的资金不属于委托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处置的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特殊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特殊资产转让给该特殊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特殊资产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
|
信息发布截止时间 |
2026年12月31日 |
|
特别声明 |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46/fRBIv6ABLRKCxEZfhCc4.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