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 潘*保 | 宿公(交)行罚决字〔2026〕50092号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9月25日13时33分许,违法行为人潘*保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曾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又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105国道由太湖县方向往宿松县方向行驶,****路****公里处时,被正在路面执勤的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华亭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潘*保的呼气阈值为58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2026/9/26 | 2099/12/31 | 宿松县公安局 |
| 陈*斌 | 宿公(交)行罚决字〔2026〕50091号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9月15日20时27分许,违法行为人陈*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宿松县105国道由凉亭镇太阳村方向往凉亭镇凉亭街方向行驶,行驶至宿松县105国道1423公里500米处时,被正在路面执勤的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华亭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陈*斌的呼气阈值为22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6/9/25 | 2099/12/31 | 宿松县公安局 |
| 祝*学 | 宿公(交)行罚决字〔2026〕50089号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9月23日12时41分许,违法行为人祝*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宿松县249省道由隘口乡方向往陈汉乡方向行驶,行驶至宿松县249省道21公里800米处时,被正在路面执勤的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华亭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祝*学的呼气阈值为20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五日 | 2026/9/24 | 2099/12/31 | 宿松县公安局 |
| 张*旺 | 宿公(交)行罚决字〔2026〕50088号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6月27日20时15分许,违法行为人张*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宿松县凉河公路由河塌乡方向往凉亭镇方向行驶,****路****公里800米处时,被正在路面执勤的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华亭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测试,张*旺的呼气阈值为53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2026/9/24 | 2099/12/31 | 宿松县公安局 |
| 洪*兵 | 宿公(交)行罚决字〔2026〕50087号 |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6年09月11日14时02分许,违法行为人洪*兵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皖HHZ**1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宿松县北浴乡廖河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5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违法行为认定二》之规定 | 行政拘留 | 行政拘留二日 | 2026/9/21 | 2099/12/31 | 宿松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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