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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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采购人作为软件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主体,已将园区建(构)筑物维保、设施设备运维、公共秩序管控、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现场管理、企业服务、会议服务、能耗管理及相关费用催缴、园区应急处置、零星工程维修、资产管理、智慧化管理服务、设施设备专项维保、室外鲜花栽植、停车管理等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承担,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人主要负责对第三方物业公司开展全周期监督管控,推动企业客户服务闭环管理,统筹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对园区运营全过程实施标准化监督管理。 为落实国企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补齐物业服务管控、客户服务、园区安全管理标准化短板,压实内部合规管理责任,提升入驻企业服务满意度,采购人拟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仙桃数据谷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与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双体系建设工作。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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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元 | 1 件 | 200,000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95个工作日内完成体系策划、文件编制、驻场试运行辅导、内审、管理审核及认证报审配合等全部流程工作。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服务期延误,不计入合同服务期内。
若采购人无需开展认证工作,后续事宜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阶段一:完成园区现状诊断、体系整体策划方案,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完成阶段验收;
阶段二:完成全套体系文件编制、评审、修订、受控发布及宣贯培训,资料齐全、符合园区管理及合规要求,完成阶段验收;
阶段三:完成体系全流程驻试运行辅导、内审、管理评审工作,全套运行资料、整改资料、评审资料完整闭环,达到体系运行标准,完成阶段验收;
阶段四:项目顺利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取得带CNAS认可标准的ISO9001、ISO45001体系认证证书,全套成果资料完整交付并归档。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为总价包干含税价,包含人工、驻场差旅、交通住宿、培训、文件编制打印、工具耗材、税费、风险、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全部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追加任何支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测算成本,漏项视为包含在总报价内。
※三、服务质量保证
(一)服务期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变更采购服务主体;出现重大经营、变更事件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
(二)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变相)降低(响应承诺)标准、服务质量。
(三)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受合理投诉,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整改或解除合同。
四、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供应商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汇入户名: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空港支行
账 号:346160100100092287
备 注:仙桃数据谷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双体系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重庆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2.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履约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终止合作,且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交付最终成果超过合同约定时限22个工作日的;
(4)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的;
(5)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或知识产权规定的;
(6)擅自转包、分包合同标的。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同时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额度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前述担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担保函或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2.体系试运行、内审、管理评审相关资料通过阶段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成交供应商应自验收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额度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等额款项。
3.采购人取得体系正式认证证书,完成全套成果资料完整交付后,采购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应自取得体系正式认证证书且完成全套成果资料完整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同等额度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等额款项。
注:以上各阶段支付,成交供应商均应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五、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应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保证参与本次服务的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接触的各种文件、数据、系统、系统操作、音频视频资料等,以及形成的各类文稿(包括但不限于成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约定,非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若因成交供应商或其相关人员泄露本项目资料造成采购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六、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成交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必要时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三)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所有体系文件、操作指引、表单模板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后采购人可无限次修改、使用、复制;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成果用于其他第三方。
(四)所有体系文件、辅导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ISO9001:2015、ISO45001:2018、国企内控管理相关法规,不得存在合规漏洞。
七、违约责任
(一)未按约提供服务:
1.进度考核节点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各阶段成果延期提交的,每逾期1天,需自逾期之日起以合同总额为基数,按****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2)逾期达1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采购人无须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
2.认证效果考核
(1)项目一次性通过正式认证审核并取得证书的,采购人按约定支付全部款项;若采购人不再开展认证工作,在相关项目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按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2)若因供应商原因,出现2项及以上严重不符合项造成认证审核未通过的,由供应商免费开展再次预审、整改辅导,同时采购人有权从未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价10%;如因供应商方案缺陷、辅导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取得体系证书的,供应商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款项,并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验收
供应商未通过采购人阶段性验收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供应商无偿整改。供应商未在通知期限内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xx%的违约金。
4.转包、分包
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xx%的违约金。
5.供应商未按约开展驻场调研、未派驻固定驻场咨询师、未开展体系培训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供应商纠正,供应商未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每违约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xx元,违约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6.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无法按期履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供应商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并提供相应证明。
(二)项目成员更换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如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为项目负责人服务水平不满足项目要求,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
2.成交供应商如需更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采购人有权对拟接替人员进行审查和认定。如采购人认定拟接替人员的资质、经验、能力或业绩显著低于原承诺人员,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批准更换,要求成交供应商继续由原承诺人员履行合同,或更换为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同等或更优资质的其他人员。
3.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合格人员,或擅自更换人员,采购人有权视其为严重违约,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收取违约金:就擅自更换的每一名核心成员,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
(2)暂停付款:暂停支付当期进度款,直至问题得到令采购人满意的解决;
(3)终止合同:如果项目负责人或多名核心成员被擅自更换,导致项目无法按预期目标推进,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此外,采购人有权就成交供应商违约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继续向成交供应商追索赔偿。
4.如因伤病、离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
(三)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或其项目成员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在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涉密信息或未经许可向社会公开项目内容。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实际损失(如商业谈判被动、政策被抄袭等),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四)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赔偿金、声誉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全额赔偿。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无须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xx%的违约金。
(五)实现债权的费用:
供应商违约的,应承担采购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检测费、差旅费。
八、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认定
(一)成交供应商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二)成交供应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成交供应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九、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合规及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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