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项
| 更正项 | 更正子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二、补遗更正说明
1、修改采购文件第五篇七、签订合同第(三)项中不需提供社保证明,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2、修改采购文件第一篇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项中删除经营范围包含绿化类似专业。
3、修改采购文件第三篇第四(一)付款条款,括号内修改为采购人完成审核并报送财政支付申请,积极跟进资金拨付,实际付款时间以上级资金到款时间为准。
4、养护人员保证金修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供应商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服务全部期满,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款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删除报价函中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参照附件。
6、修改采购文件第七篇六、技术条款差异表中的注1、修改为供应商逐项应答采购技术商务要求,满足的注明“满足”,可补充自身服务方案;不满足的写明偏离情况及理由。
三、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50****133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中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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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2670/tghTiaABLRKCxEZf7d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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