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十八中学校园法制宣传营地建设及劳动基地宣传栏项目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泉州第十八中学校园法制宣传营地建设及劳动基地宣传标语布设项目。2. 服务对象:在校全体学生。3. 建设地点:泉州第十八中学校内指定区域。4. 预算经费:凡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设计方案的应征供应商,每家给予设计费人民币5000元。
5. 项目说明:参与本次方案设计的供应商须赴我校现场完成施工区域实地测量。
二、核心设计要求
(一)法制宣传营地建设
1. 采用室外长廊展陈模式,划分宪法宣传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区、禁毒反诈警示区、法治宣誓角等模块。2. 建设法治主题文化墙、宣传展板、宣传栏、警示标识、宣誓墙、普法图文海报、简易展架,不配置大型昂贵电子设备。3. 营地用于班级主题班会、普法团日、学生自主参观学习等活动。
(二)劳动基地宣传标语布设
1. 在劳动基地出入口、步道、作业区周边布设入口主题标牌、围栏标语牌、田间宣传立牌、劳动教育宣传栏。2. 宣传内容围绕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配套劳动实践守则、劳动精神相关内容;设施需防雨防晒、经久耐用。
三、应征单位资质
1. 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校园文化阵地设计、标识标牌制作施工相关业务。2. 具备相关施工能力,具有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经验优先。3. 信誉良好,无失信及重大质量事故记录。
四、设计方案提交要求
1. 内容:含设计思路、布局效果图、设施及材料明细、施工实施方案、预算明细表、安全及后期管护方案、单位资质证明材料。2.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需到我校完成施工区域实地测量,10个工作日内需提交完整设计方案,具体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17:30分,过期不予接收。
3. 方式:书面一式3份(盖章密封),注明项目及单位名称。4. 提交地点:泉州第十八中学总务处(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下坑村渔港路 77 号)。5.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6****8168。
五、评审与确定
1. 我校将组织评审小组,从资质合规性、方案科学性、预算合理性、服务能力等维度对提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对象,评审结果将另行通知;2. 所有提交方案及材料归我校所有,我校有权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3. 本公告解释权归泉州第十八中学所有。
泉州第十八中学采购领导小组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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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2453/70ovzKABni4p5U9Xttm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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