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单位在研****中心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单位于2026年9月16日16***网上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1、我司已认真研读贵司发布的《****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对《专用合同条款》第21.40条“承包人应选择一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第三方全过程安全风险咨询顾问单……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提出如下疑问: 1.该“第三方全过程安全风险咨询顾问单位”的具体服务范围、工作内容、人员配置标准、服务周期、成果文件及考核要求,请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该服务是否属于本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还是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安全管理咨询服务; 3.若要求承包人委托并承担费用,但同时又“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请明确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的计列口径(如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其他项目费或单列费用); 4.若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请明确:承包人未委托、委托后服务不合格、或发包人另行指定机构时,相关责任与费用如何划分; 5.鉴于该费用具有较强专项咨询属性,不同于承包人自身安全管理投入,建议招标人明确“如承包人已按合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可不再强制委托第三方安全顾问”,或将该条款费用从合同价中剔除、按实签证结算。 请招标人澄清,并以补充文件形式统一答复。
回复:删除此项。
二、其他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P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改造后建筑面积约45076.02m²。其中主馆建筑面积 约41493.17m²,副馆建筑面积约3582.85m²。主馆大厅层高约 24m,跨度约60米,副馆层高约9 m; 修改为改造后建筑面积约42131.51m²。其中主馆建筑面积约38151.99m²,副馆建筑面积约3979.52m²。主馆大厅层高约 24m,跨度约60米,副馆层高约9 m 。
2、删除招标文件P59 10.1变更的范围 单价的调整 2、关于不平衡报价分项的变更 苗木规格(胸径、地径)变化的价格换算:
①苗木规格小于合同要求的5%以内的(含5%),扣除该棵苗木中标单价的30%(如苗木规格减小值在有关验收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则不扣款);
②苗木规格小于合同要求的5%以上的,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调换,如拒不调换的,则乔木按中标单价金额扣除,其余工程量按实结算。
③养护保活期满后,乙方将所种绿化移交甲方,成活率必须是100%,如达不到要求且现场具备种植条件施工单位不进行及时补种的,则乔木按中标单价的3倍金额扣除,其余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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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2086/3Q61s6ABLRKCxEZfQOK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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