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站前大道景观提升(泉州演艺剧场段)景观修复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6]059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图纸已随本通知重新上传,文件名为“图纸(答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第(8)款“(8)根据《关于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提示》,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修改为“(8)根据《关于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提示》,本项目采用跨市远程异地评标。”。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已做修改,具体详见本补充通知 “附件1”。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6年9月9日
附件说明
附件1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参加 站前大道景观提升(泉州演艺剧场段)景观修复工程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c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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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79/fwhYhKABLRKCxEZfdxQ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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