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6﹞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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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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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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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 2026-18 宗地 |
魏武大道以东、药都大道南侧、建安路西侧、荷叶路北侧 |
17557.18(26.336)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 不大于 10%) |
大于 1.0,不大于1.6 |
≤28% |
≥30% |
住宅70年,商业40 年 |
5830 |
291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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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 2025-22 宗地 |
汤王大道东侧、丹参路以南、安康路西侧、古泉路以北 |
4910.7(7.366) |
商业用地 |
≤2.2 |
≤40% |
≥20% |
40 年 |
1218 |
60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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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 2025-28 宗地 |
古井大道东侧、和平路南侧、望州路以西、藿香路以北 |
13984.0(20.976) |
商业用地 |
≤2.2 |
≤40% |
≥20% |
40 年 |
3077 |
1539 |
20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谯城区2026-18宗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2日,****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2****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12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五、亳州****城****城****中心将在2026年10月12日18:0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六、挂牌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地点定****中心****楼。
七、三宗地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均为12个月。
八、三宗地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他:
(一)谯城区2025-22、2025-28两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谯城区2026-18地块的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 日内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 50%,余款1 年内付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谯城区2026-18地块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三)谯城区2026-18地块配套要求:1.按20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文化活动室;按20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体育活动室;按200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置室外体育活动场地。2.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3.本工程涉及到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有关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4.其他配套设施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建;配套设施应相对集中独立设置,避免与住宅相互交叉。
(四)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该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十、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6877812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心(****中心****楼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3816、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心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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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72/OZ40yKABMqitpwL5sS4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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