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心项目产业规划及产品定位服务征集
2. 项目地点:位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位于台湾小镇以北,玉井路与井边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3.最高限价:80万元,应征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4.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月且完成运营初期定位复盘指导与优化指导之日止。
5.征集方式:公开方案征集制(技术评审+现场答辩+商务评审+报价综合评审)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采用方案征集制,应征人须针对本项目编制完整深度的产业规划及产品定位成熟成果方案参与本次征集,中选后,中选人须完成成果整合优化、建筑设计阶段伴随指导、运营筹备及运营初期的运营合作资源对接与伴随指导等服务,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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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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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项目允许应征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征人,应当根据《应征文件格式》附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应征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视为其资格条件合格;但若资格承诺函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提交应征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不提供承诺函的应征人,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③征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应征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
四、报名及征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征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及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及介绍信直接前往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中心)现场登记报名。
3.征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若应征人委托个人代理人办理报名事宜,该代理人仅可代表一家应征人进行报名,不得同时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应征人办理报名。报名时所填报的应征人名称,必须与后续所递交的应征文件中载明的应征人名称一致。代理机构在核实报名信息后,将提供征集文件。
5.潜在应征人未严格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完成报名(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要求登记或提供材料不实等),将被视为报名无效,其递交的应征文件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五、征集说明
1.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后审模式,评审流程依次为:初步评审→技术方案初选入围评审单位→入围单位技术方案成果评审→项目负责人现场方案演示及答辩评审→商务评审→报价评审;最终按评审得分高低推荐中选候选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应征人,自动丧失后续评审资格。
具体评审标准详见应征文件第四章。
2.若评审委员会综合研判,本次所有应征方案整体均无法满足征集人建设及使用需求,可出具专项评审意见,征集人有权否决全部应征方案、终止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无需向任何应征单位支付补偿费用,征集人可根据需要择期重新组织方案征集。
3.本次征集未设置标准化图纸、章节细化编制深度,应征单位围绕项目需求自主编制完整解决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方案针对性、完整度、落地性综合评判成果是否满足本次征集基础深度要求:
①入围评审的应征方案存在内容拼凑、脱离项目实际、无系统化解决方案等情形,经评审委员会判定专业深度不达标(技术评审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满分70%)的,不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进入综合评分总分排序,且不予支付方案补偿费;
②成果达到基础深度要求但未中选的入围单位,按约定标准发放方案补偿。
4、对未中选的应征人给予经济补偿
4.1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综合评分总分的顺序,对符合补偿条件的未中选应征人分别支付方案补偿费;本条款所称中选价,指本项目最终中选人的合同总金额;各名次补偿标准如下:
①综合评分排序第2名:按中选价的20%计算补偿金额;若计算金额不足150000元的,按150000元支付;
②综合评分排序第3名:按中选价的10%计算补偿金额;若计算金额不足80000元的,按80000元支付;
③综合评分排序第4-5名:按中选价的5%计算补偿金额;若计算金额不足40000元的,按40000元支付;
④综合评分排序第6名至第10名:每名固定补偿5000元。
4.2除存在第2款及第3款规定的不予支付入围补偿费的情形外,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未中选应征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向征集人申请支取补偿费,支付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本次补偿费为含税总价,包含应征人开具发票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增值税、附加税费等所有税费,征集人无需支付补偿款以外的任何费用;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同自愿放弃补偿费及相关全部权利;即使应征人放弃补偿,征集人仍有权在本项目范围内无偿使用、整合、借鉴该应征人的成果方案内容,应征人不得就此主张任何费用、权利或提出侵权指控。
领取补偿费的未中选应征人应当配合征集人完成补偿费用支付所需的全流程工作,按要求提交对应申领材料;领取补偿费的未中选应征人应与征集人签订《方案成果补偿与知识产权使用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约时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确定,协商内容不得违背本征集文件已明确的实质性约定。因应征人未按要求配合导致付款延迟的,相应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4.3支付方式: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4.4本次未中选方案补偿费为应征人响应本项目需求、提交适配性成果方案的成本补偿。征集人按照上述规定给予未中选的应征人经济补偿后(含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有权在本项目范围内部分采用该应征人的成果方案内容对中选成果进行优化,该未中选应征人应保证征集人采用其投标成果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应征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和费用,并赔偿征集人的全部损失。
5.应征人提交的成果方案须为原创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且须与本项目需求高度适配。若经评审认定成果方案与本项目需求严重不符、存在明显套改痕迹或权属争议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不予退还应征保证金。
六、应征保证金
1.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3.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应征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4.递交要求:应征人应在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缴入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应征人须知),缴款凭证复印件编入应征文件。
5.未按本文件规定递交应征保证金的,其应征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应征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平台开标大厅(平****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征文件,征集人将不予接受。
八、现场答辩(含现场方案演示讲解)要求
现场演示讲解每名应征人20分钟,演示内容须围绕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方案核心内容展开;现场答辩每名应征人15分钟。各应征人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原件到本项目开标室进行签到集合。应征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答辩的(应征人按顺序轮至答辩时未出现的,其可待其余应征人完成答辩后再进行答辩;当所有在场项目负责人均完成答辩后1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到场),其现场答辩成绩按0分计。答辩时间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中心
邮编:3504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1710
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中心
邮编:350400
联系人:曾工、廖工
联系电话:0591-****0667
公告附件:
- 征集公告(发布).pdf (md5:9b53d0046a9d1694f44aad17a33e3e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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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6791/70bXrqABni4p5U9XEW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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