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26年秋季绿化项目补疑1
各投标人:
现对合肥高新区2026年秋季绿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GZ50981)补疑如下:
提问1:请问我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退休返聘的高级园林职称人员;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证、退休返聘劳动合同书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代替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认可?
答:不认可。
提问2:本项目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答: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提问3: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审要求:“2021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每获得1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得2.5分,满分5分。市级优质工程奖是指‘皋城杯’等同于‘皋城杯’的其他地市级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是指‘黄山杯’或等同于‘黄山杯’的其他省级奖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和银奖)’;颁发单位应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各级行业协会”。
请问:我单位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该奖项同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是否可以认定为本条款所述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参与本项目商务奖项计分?请予以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无奖项荣誉要求,请投标人熟读招标文件。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4)”调整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24)”调整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8-2024)”。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路****号
联系人:储工
电话: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赵小伟
电话:0551-****5033
2026年9月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59/NZP_f6ABMqitpwL5Vsn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