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04695.47 元)
包合计:104695.47 元
包1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城市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邀请书 |
¥104695.47 | 1(次) | ¥104695.47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 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 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6-18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8 14:3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8 14:3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彩色扫描PDF格式文档)一份
2、文件上传说明: 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彩色扫描PDF格式文档)一份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营改增文件(渝建〔2019〕143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4695.47元。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最低3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1、实施周期:1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营改增文件(渝建〔2019〕143号)“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4695.47元。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最低3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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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5522/CWUpyZ4BMqitpwL59Gx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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