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沿河景观提升工程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沿河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沿河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
2.2发包范围:五乡镇明伦村沿河栏杆、侧石树池铺装整改提升,增设休闲椅、分类垃圾桶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建安工程发包控制价:645410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5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发包方式
4.1公开发包。
5. 发包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平台https://****.com”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0575 2.400****198),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
5.2***平台https://****.com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发包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发包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平台系统”中的发包公告及发包文件下方的“发包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发包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系统使用费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4***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 24日09时30分)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发包人将否决其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0575、2.400****198。
7.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明伦村集体经济组织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 系 人:王亨朗、李玉娇、蒋定恒
电 话:188****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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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5282/HUY2rqABni4p5U9XoyN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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