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启动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期项目经理部井盖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C-CGJH-2609-14339
中铁十五局集团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启动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期项目经理部井盖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启动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期)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范围内共计13条城市支路,总长度约2.6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 30km/h。
中央溪谷以东共包含7条城市支路,分别为ED60(ND52-NB4)、ED56(ND48-ND49)、ND53(ND54-ND40)、ED63(ND40-NC6、ND55东-NA11)、ED65(NB5-ND55)、ED73(ND67-NB5)和ND67(ED73-EB8),总长度约1.076km。新建ED63(NB5-ND55东)、ND55(ED63-ED65)和ED73(NC6-ND67)道路的地下管线,地下管线总长度约0.544km。新建ED22(NA10-绿谷水系)、ED16(NA10-溪谷水系)道路的临时雨水管,总长约466米。
中央溪谷以西共包含6条城市支路,分别为ED12(ND11-NB1)、ED13(ND11-NB1)、ND11(ED12-EB3,ED13-ED16,EC3-ED46)、ED16(NC1-NB1)、ED67(ED69-NB1)和ED69(ED67-EB7)路,总长度约1.544km。新建ED16(NA8-NC1)、ED67(NA8-ED69)道路的地下管线,地下管线总长度约0.393公里。
其范围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照明、给排水、绿化、电力通信排管、通道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为满足建设期间的施工车辆通道需求本项目施工开始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完成时间为2028年1月23日。使用期限预计至2028年1月。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球墨铸铁井盖 |
800重型 |
个 |
205 |
启动区支路三期 |
雄安新区 |
2026/10/30 |
|
2 |
外方内圆一体式球墨铸铁井盖 |
(1200*1200)+球墨铸铁井盖 |
个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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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绿色钢纤维混凝土井盖 |
内径800 |
个 |
112 |
|||
|
4 |
双箅立箅式雨水口 |
201不锈钢896*746*2套,带5mm不锈钢截污筐 |
个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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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箅立箅式雨水口 |
201不锈钢896*746*4套,带5mm不锈钢截污筐 |
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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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箅偏沟式雨水口 |
450*750*2套带PE截污筐 |
个 |
81 |
|||
|
7 |
双箅立篦式雨水口 |
450*750*2套带PE截污筐 |
个 |
60 |
|||
|
合计 |
584 |
||||||
3.2技术规格书:
3.2.1材料:制作井盖所用球墨铸铁应符合 GB/T1348 中QT500-7的性能
3.2.2外观:井盖表面应完整材质均匀无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盖座保持顶平,井盖上表面不应有拱度,井盖与井座的接触面需机械加工,形成平整光滑的密封表面。井盖表面防滑花纹样式应如图所示,井盖表面防滑花纹,高度应为2mm-6mm凹凸部分面积与整个面积相比不应小于10%,不应大于70%.。井盖与井座的尺寸公差应符合(GB/T6414)中的DCTG-7要求。(后附具体图纸)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2)付款周期:甲乙双方在每月25日进行结算后,乙方按当次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对发票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根据结算金额技甲方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款金额的75%,90天内支付至100%。如发生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请。
(3)逾期付款约定:乙方对甲方出现的资金困难应充分理解并给予谅解,经双方协商,给予甲方12个月的支付宽限期,宽限期后甲方仍未支付款项的,按****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利息的上限为不超过实际欠付款项的1%;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支路三期。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平台(www.****.cn),***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东部新区
联 系 人:黄江鹏
联系电话:131****5158
2.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容东辅助配套市政道路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城县
联 系 人:钟文
联系电话:133****0520
电子邮件:34****@****.com
2026年9月23日
第二章供应商报价
报 价 表
致:中铁十五局集团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启动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三期项目经理部
我公司已经仔细阅读了井盖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YC-CGJH-2609-14339),并接受贵单位在询价采购中的要求。现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回复,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现将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出厂价(元) |
含税运杂费(元) |
含税到站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到站合价(元) |
运距 |
|
1 |
2 |
3 |
4=2+3 |
5 |
6=1×4 |
||||||
|
合价(元) |
|||||||||||
备注:以上报价为到采购人工地的交货价,包括物资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我方同意此报价函在3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此报价函中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文件
3.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资质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应附本单位资格、物资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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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5203/dBJGzqABLRKCxEZfqfs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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