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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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63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5万元) |
标的编号 |
HJS2026CQ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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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10-1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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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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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75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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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宣小姐 |
联系电话 |
0571-****5582 0571-****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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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街****号泛海国际A****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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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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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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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大道****号6栋14层14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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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正东 |
成立日期 |
202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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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4025 |
实收资本 |
15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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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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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5MA6A69R49M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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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日用品出租;音像制品出租;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薪酬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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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22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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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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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有人未表示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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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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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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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正东 |
63.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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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有限合伙) |
23.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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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黎 |
6.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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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桂勋 |
4.9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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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州中科领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8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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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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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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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53540.98 |
193148.47 |
53538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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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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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81602.93 |
40376206.46 |
1520539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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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四川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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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财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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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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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76488.44 |
74369045.46 |
1410654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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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65505211.22 |
-1094833.43 |
-109885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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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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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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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平评报字[2026]0444号《杭州中科领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634%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4025万元,转让方认缴出资75万元,章程载明的转让方出资比例为1.8634%,载明的出资金额与按股权比例计算出现出资金额尾差的,以载明的出资金额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有股东不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该股东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的受让申请、报价手续,若该股东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对本次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杭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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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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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中科领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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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浙****路****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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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金微露 |
成立日期 |
201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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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5MA2GYGWLX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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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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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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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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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8634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8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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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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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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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科计算技术创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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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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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科计算技术创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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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6-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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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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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杭州中科领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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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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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63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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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人民币7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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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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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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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平专审[2026]0706号《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及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平评报字[2026]0444号《杭州中科领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634%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平专审[2026]0706号《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及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平评报字[2026]0444号《杭州中科领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中科理想(成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634%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正式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按照《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 的规定执行。 ①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包括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和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转让方不再征询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意见。 ②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征集到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或者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在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有效报价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报价结果和公示的股权转让协议等向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告知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杭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并告知其逾期未行权或未办理行权手续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③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逾期未行权的,杭交所自其表示放弃行权或逾期未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场外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行权且完成行权手续的,杭交所自其办理完成行权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非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是标的企业股东,标的企业章程及其他制度中载明的转让方享有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员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分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应继续依法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5)期间损益清算原则: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至股权转让交割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期间,标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不再进行审计清算,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6)产权交割: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且转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杭交所经审核向受让方出具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能要求转让方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7)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样本)等文件要求为准。 5、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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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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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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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5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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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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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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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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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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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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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一)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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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本人签字 |
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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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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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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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二)管理层以法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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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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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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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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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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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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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以非法人组织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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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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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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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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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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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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