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原采购文件“询比采购(低额)公告”的“二、报价单位基本要求”的第1、2条描述更正如下: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2、资质证书要求: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此采购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不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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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4100/RlVeOaEBni4p5U9X1l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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