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灵沙乡市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灵政发〔2026〕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灵沙乡市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605-640221-20-01-83615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灵沙乡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健全市场管理体系,完善农产品集散流通渠道,提升市场综合服务效能,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推动地方商贸经济提质增效,对稳固民生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灵沙村、田家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66900.505㎡,主要新建钢结构大棚及定制集装箱商铺,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给排水、电气、大门围墙及隔离设施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钢棚工程。新建钢结构大棚13座,檐口高度4m,总建筑面积13525㎡,其中餐饮区长50m×宽32m;1#、2#棚各长50m×宽15m;3#-7#棚各长60m×宽15m;8#棚长60m×宽10m;9#棚长100m×宽15m;11#棚长75m×宽15m;10#、12#棚各长90m×宽15m。新建定制集装箱商铺15座,总建筑面积1200㎡,单座集装箱长10m×宽8m。
2.地坪硬化工程。拆除面包砖18220㎡,场坪混凝土硬化25761㎡。
3.给排水工程。新建给水管1292m,给水阀门井6座,水表检查井51座;****道****m,检查井20座,购置干粉灭火器72套;****道****m,检查井50座,雨水箅子80个。
4.电气工程。新建电缆穿线管1017m,检查井34座,监控20个,路灯71盏。
5.场地附属配套工程。新建钢结构大门1座,铁艺推拉门2座,围墙300m,隔离带132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6月—2027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53.3万元,其中:工程费1357.46万元,其他费81.45万元,预备费14.3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1453.30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网***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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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3224/ItTNq54BLRKCxEZfoC1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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