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10月9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110kV变电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4日。
电话:0831-***7327。
联系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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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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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110kV变电站) |
四川省江安县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①一座11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为户内式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为户内GIS布置,10kV配电装置选用户内中置式金属开关柜。主变容量:本期2×20MVA,终期2×20MVA,户内布置。110kV出线:本期2回电缆出线,终期2回电缆出线。10kV出线:本期12回电缆出线,终期23回电缆出线。10kV无功补偿:本期2×(2×2000)kVar,终期2×(2×2000)kVar。本次按照终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②新建2条110kV输电线路:本项目新建2回110kV电缆线路,其中1回从已建220kV天锐变电站已有间隔接入,长约810m,另一回从公司已建总变电站已有间隔接入,长约30m,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型号为ZR(C)-YJLW03-Z 64/110kV 1×630mm2,设计输送电流210A。本项目接入后,形成已建220kV天锐变电站-本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公司已建总变电站-本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的2回110kV输电线路。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采取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年产1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建设区域已设置的施工废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海丰和泰公司已建的化粪池收集。 (三)噪声 通过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外售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控制在项目红线内进行;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施工结束后,地面应及时进行绿化、硬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现场植被(草皮)及时进行恢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站内设置分区防渗,设置事故油池容积为20m3;主变集油坑容积为4.0m3,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含油手套棉纱、废蓄电池暂存在海丰和泰公司已有的危废暂存间(位于变电站西南侧),统一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 ②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将变电站环境风险管理纳入主体工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③配电装置采用GIS组合电器;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主变设备,变压器位于室内,110kV线路、10kV线路均采用电缆出线方式;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接地敷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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