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8m×14cm防腐油木杆和1.5m×20cm横木。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项目预算为247.35万元(不含税)。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4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年6月30日。
1.5 交货地点及期限:青海****路****号(青海移动朝阳库房),乙方根据订单交货地点30日内到货。
1.6 质保期:自订单产品所在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下达次日开始计算2年。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油木杆 | 根 | 9540 |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2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具备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8米防腐油木杆的检测报告,送检报告的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且检验报告的检测结论判定为合格或符合。
2.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备注:(1)同类项目业绩范围:防腐油木杆类销售业绩。(2)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3)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4)发票要求: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框架合同须至少提供一个框架合同下同类项目订单(或结算单),每个订单(或结算单)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金额应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且发票开具时间不得在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之前。(5)有效业绩数量:业绩为单项合同的,一份单项合同视为一份业绩;业绩为框架合同的,一份框架合同及框架合同下同类项目订单(或结算单)构成一份业绩;(6)如投标人已完成中国移动防腐木杆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须提供由甲方盖章的PDF版《中国移动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其业绩、生产设备、生产场地(基础设施)、主要原材料等以中国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移动防腐木杆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为准;
2.5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OEM厂商(代工厂)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声明函。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6)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http://www.****.gov.cn);(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截至投标/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https://****.gov.cn);(10)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https://****.gov.cn)。
2.7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投标;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咨询单位(提供承诺书)。
2.8 承诺书(提供承诺书):(1)交货期:投标人承诺订单下达30天内送货至省公司朝阳仓库,通过质检后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质保期: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且材料使用寿命应达到10年以上,自订单产品所在项目验收批复下达次日开始计算;(3)产品质量:投标人须承诺供货产品标准至少与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保持一致或优于检测结果,若在供货时抽检结果为不合格,招标人有直接终止合同并且追究责任的权利,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和处罚;(4)投标人承诺具备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和足够的库存保障能力,确保满足供货需求。
2.9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地址:****城东区****路****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青****路**** ****大厦
项目负责人:孙阳198****0707、李慧元、王喆、唐启萍、李焱铭、孟翔
电子邮件:1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11.1 本项目K 值抽取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开标大厅中由投标人抽取,若所有投标人均未参加开标会议抽取K 值,将由系统随机抽取。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遇***网(http://****.cn)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23。11.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采用结构化投标,非结构化投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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