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场优化改造及增设充电设施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邀请招标(非定向)。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招标项目简介
2.1 项目名称:****广场优化改造及增设充电设施项目施工
2.2 项目地点:****大厦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项目类别:工程类
2.5 招标内容:****广场地面及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性改造,并合理布局充电设施,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2.5.1拆除与清运工程
****广场面砖及混凝土路面,总面积约2222.83平方米;同步拆除废旧的花坛、水池等混凝土构筑物;迁移部分绿化树木及现状设施(如保安亭、道闸、监控摄像头等);将所有建筑垃圾与废弃土石方外运。
2.5.2地面与道路工程
在原址重新铺设高强度、高稳定性的沥青路面,总面积约2222.83平方米;新建路面将确保平整度,消除高低差与积水问题。重新施划停车位标线,在合理利用空间的前提下,新增标准小车停车位并专门设置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划线停车区,实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管理。同步新建路沿石约158.5米,安装新的减速带、道闸及保安亭等交通管理设施。保安亭从现入口中间位置迁移并安装至路侧,****广场入口空间。
2.5.3机电设施增补与改造工程
1.充电设施。新建4台120kW直流快速充电桩(一机双枪),****广场地面指定车位。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用户对便捷性的核心需求,以及充电设施布局是缓解充电需求压力、充电规划的关键环节,实现充电资源的高效、便捷覆盖,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2.5.4电力系统。为保障充电设施运行,需同步实施配套电力改造,包括从配电房至地面充电点位的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与调试等,****广场用电安全可靠。
2.5.5管线与安防。敷设镀锌钢管,安装节能桥架,完成迁移后监控系统的恢复调试工作。
2.5.6绿化与景观修复工程
移植场内现有乔木等绿植,补植凤凰木等景观树种,修复出口处花坛,恢复草坪;***平台,满足访客短暂休息需求,****广场整体景观效果。
2.5.7其他配套工程
包括在东通道垃圾站旁增设不锈钢洗手盆等便民设施,根据现场需求需增设相应的雨水篦子10个,以及施工期间所需的绿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
2.6 工期:6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597770.42元。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类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应在本投标单位注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即2026年6月至8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复印件。若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则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或劳动协议的复印件。)
(注:(1)****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须提供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及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即2026年6月至8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纪录复印件。若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则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或劳动协议的复印件。)
3.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台(下简称“本平台”)***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网址:https://www.****.com.cn,***平台***平台提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
***平台代收的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4.2.1 收取方式:
4.2.1.1***平台代收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需以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人未以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4.2.2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4.2.3 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当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招标人要求索赔时,不得要求招标人提供除了招标人出具书面索赔通知外的其他资料作为索赔资料。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1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4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9月23日14点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大厦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http://www.****.com.cn)、***平台(http://****.cn)、***网(http://www.****.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8.1招标单位: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建设维护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
地址:广州市****街****号楼
联系人:李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6279、020-****6179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平台提交,***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安全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0073
地址:****路****号****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电话: 020-****3696
9.投标人注意事项
9.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平台(下简称“***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网址:http://www.****.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9.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9.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平台一概不接收。
9.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平台。
9.6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9.7.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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