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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6年度采伐设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03-25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湖州市 - 长兴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6年度采伐设计项目
预算 151万
省份/直辖市 浙江 地区 湖州市 - 长兴县
采购单位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查看21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孙工 0572-***5020
代理机构 浙江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钱工 0572-***005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6年度采伐设计项目***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522266030010000005-ZHZX-2026-011

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6年度采伐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10000

最高限价(元):15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6年度采伐设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兴县)2026年度采伐设计项目主要根据项目作业设计方案的相关标准及要求,通过内业核对与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2026年度项目采伐作业设计,并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具体涵盖:被采伐林木打标(喷漆标记)工作、采伐设计文本编制及落地上图、相关审批资料的组件、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须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长兴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全部采伐作业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止,须于2026年8月15日之前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作业施工期间须派驻设计代表提供全过程现场跟踪技术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gov.cn)、***网www.****.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资质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中心****路****号****楼一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长兴县龙****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0

质疑联系人:董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0059

质疑联系人:何工

质疑联系方式:135****11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路****号****楼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7789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636;天谷CA 4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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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1890/vIcnJZ0BmIDcyXYMu1R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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