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743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临沧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临沧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指挥部草山光伏项目所需的站用电设备一套、综合自动化设备一套、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一套、通信系统设备一套、升压站二次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临沧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指挥部草山一期三期项目。
2.项目概况:草山一期三期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西部蚌孔村附近,临近中缅边境线。其中一期项目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40'51.7951"~98°43'14.2626",北纬23°52'35.1377"~23°54'57.8232"之间;三期项目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40'46.3531"~98°43'07.9951",北纬23°54'25.5742"~23°56'07.1959"之间。两个项目海拔高程在1215m~1920m 之间,地形坡度大部分在30°~45°之间,****中心距离镇康县直线距离约22km。草山一期项目计划建设规模350MWac,计划装机容量437.3951MWp,共布置97个光伏子方阵,项目占地面积7815.9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5.5亩,长期租地面积7460.6亩,临时租地面积319.8亩,项目设有1座220KV升压站。草山三期项目计划建设规模240MWac,计划装机容量299.8502MWp,共布置64 个光伏子方阵,项目占地面积5633.78亩,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53亩,长期租地面积5391.5亩,临时租地面积239.74亩,项目不设升压站,与一期项目共用升压站。
3.采购范围:草山光伏发电项目站用电设备、综合自动化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通信系统设备、升压站二次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设备装置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服务和施工。
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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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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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站用电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明细详见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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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自动化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明细详见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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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明细详见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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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信系统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明细详见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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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升压站二次设备 |
详见图纸 |
1 |
明细详见报价表 |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工程进度,使用项目提出供货需求函确定拟采购的设备,供应商在收到函件后按时运达交货地点,包含各设备的安装调试,安全测试,并网调试等。
6.交货地点:草山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项目部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7.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草山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规范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网接入要求。
8.结算支付条款:买方采用银行现汇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新型供应链等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新型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建行e订通、农行保理e融、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保理业务等,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付款比例:设备物资到货后支付到货款50%;设备物资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款45%;质保金5%(质保期2年,***网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第1.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要求按照第七章)。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2024年1月1日以后)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9月25日13时00分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平台(http://www.****.com)***网(htt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路****号****大厦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47****2095
电子邮箱:12****@****.com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临沧片区光伏发电项目指挥部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草山光伏发电项目
联 系 人:张志超
电 话:135****8961
电子邮箱:19****@****.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电 话:147****2095
电子邮箱:12****@****.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871-****1176)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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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1863/9Z7LyaABMqitpwL5Un9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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