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来水管道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CJT-SGHL-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来水管道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网约5600米、***网约375米、水表更换为插卡式水表、新建检查井4座、加装消火栓3个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来水管道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来水管道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24日8时30分到2026年9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大厦,自行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寿光市化龙镇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开标室(寿光****楼****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寿光市化龙镇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开标室(寿光****楼****楼)
七、其他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8.32万元。
2、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可不提供。)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光市化龙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536-***146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寿光市化龙镇芦家营村村委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66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大厦
联 系 人:王丽君
电 话:0536-***8872
电子邮件: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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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0738/FRKlzaABLRKCxEZfPuN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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