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A3206230340000868 | 项目名称 | 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230340000868003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A3206230340000868003001(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管审备(2026)44号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锦恒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东锦恒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金山路南侧。
2.3建设内容:土建、安装、智能化、精装修、园林绿化、幕墙、钢结构、大型土石方、亮化、室外配套等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如东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智能化、精装修、园林绿化、幕墙、钢结构、大型土石方、亮化、室外配套等工程。总建筑面积67621.52平方米(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①1#: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6层,总建筑面积:4219.29平方米,总建筑高度:23.95米。②2#: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4层,总建筑面积:2478.71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8.2米。③3#: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2层,总建筑面积:1199.12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9.3米。④4#:建筑结构类型:钢结构,1层,总建筑面积:14291.12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4.00米。⑤5#:建筑结构类型:钢结构,一层(局部夹层),总建筑面积:11006.4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5.15米。⑥6#:建筑结构类型:钢结构,一层(局部夹层),总建筑面积:16790.4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4.00米。⑦7#:建筑结构类型:钢结构,一层(局部夹层),总建筑面积:17587.2平方米,总建筑高度:14.00米。⑧门卫: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一层,总建筑面积:49.28平方米,总建筑高度:4.6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 2176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智能化、精装修、园林绿化、幕墙、钢结构、大型土石方、亮化、室外配套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总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11月6日,竣工日期:2027年9月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注:CA 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305日历天 ”填写。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建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企业2019年 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34000 平方米以上(含 34000 平方米)且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 10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面积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的部分;如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业建筑工程,仅认定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的部分。
⑤如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业建筑工程金额和面积的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⑥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联合体成员单位材料”模块,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 年 /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 年 /月 /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根据通住建安〔2020〕268号和通住建安〔2021〕6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网。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所有投标文件的盖章事宜。(须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联合体成员单位材料”中)。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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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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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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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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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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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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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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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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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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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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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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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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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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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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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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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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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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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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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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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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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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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如 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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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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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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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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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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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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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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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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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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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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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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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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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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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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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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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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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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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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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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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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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分 投标报价:7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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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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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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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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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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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详见评分因素中的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4.1 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每道题 1 分,满分 2 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4.2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 0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4.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中心****楼开标室签到并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书面形式进行。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 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②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③未参加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投标单位,其答辩分值按0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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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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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 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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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5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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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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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20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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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2 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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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8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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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20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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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 演示动画: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并展示本项目工程概况,以动画形式介绍各阶段场布漫游、进度推演、竣工后效果等模拟动画等内容。BIM投标人制作 mp4 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大小不得超过2GB,须压缩上传至图纸文件中),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求语言为普通话,视频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标志。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中,上传的压缩包文件名及压缩包内含文件的文件名统一命名为:“BIM演示动画”,投标文件和BIM演示动画文件分开上传。其中投标文件中的“BIM演示动画”节点统一上传空白页。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演示动画文件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
不超过 / 页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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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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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超过 / 页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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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可提供)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19年 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34000 平方米以上(含 34000 平方米)且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 10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2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的部分;如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业建筑工程,仅认定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的部分。 ⑤如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业建筑工程金额的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⑥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业绩,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联合体成员单位材料”模块,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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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6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1.5 分,每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7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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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以联合体单位中的信用分高的一家单位参与评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2025年第四季度南通市建筑业(房建)信用得分* 6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第4季度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和2025年度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附件中房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单位中的信用分高的一家单位参与评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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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10月9日至 2026 年10月29日 09 时 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0月29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如东锦恒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路****号
联系人: 程林林
电话: 180****8262
传真: /
邮编: 226400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城****楼
联系人: 周春柳
电话:__151****8355/18662855686
项目负责人: 王海军
传真: 周春柳
邮编: 226400
电子邮箱: __****@****.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3-****8818
10.3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1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前现场查看表及照片.pdf
上网图纸2026109.zip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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