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我单位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7日,****城***网站,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在为期15个工作日的征求意见期间内,我们通过上述公开渠道,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反馈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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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0489/D6ZG2J0BLRKCxEZfI1T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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