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6年9月7日,我局接受了贵溪洋湿地公园海绵化改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7日-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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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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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贵溪洋湿地公园海绵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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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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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
余作煌 |
三明市水利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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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10258/e5Nte6ABMqitpwL5LB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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