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0-C-017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20-C-017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总绿地面积约为536302平方米。第一包:服务范围为津塘公路南,绿化面积8379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二包:服务范围为津塘公路北(中河至富安路),新立花园广场(新立花园广场范围内),津北公路(外环线至民航大学),津滨高速(驯海路桥区),驯海路(津北公路至宝元村),津滨大道【津滨南侧绿地及分车带(吉安路至外环线)】,津北公路(民航大学门口东侧至津滨高速管理用房西侧围墙),绿化面积约28340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三包:服务范围为外环线内侧(津滨桥至京山铁路),外环线内侧(先锋路至海河),先锋东路(外环线至一经路),东丽宾馆花坛(区会议中心至东丽宾馆),街道办事处周边,绿化面积约16909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67.036 | 67.036 | 其他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2包 | 否 | 226.7272 | 226.7272 | 其他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3包 | 否 | 135.2784 | 135.2784 | 其他服务 | 详见附件。 |
三、项目预算
429.041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以及津财采〔2019〕1 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以及津财采〔2019〕1 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各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5-26 到 2020-06-0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他事项。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6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1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
2.联系方式:022-8839112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孙老师:022-2498315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39112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
)。(2)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选择采取此种方式,建议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
b.
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PYGP-2020-C-0176第
包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698198982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3)邮件主题为:PYGP-2020-C-0176第
包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绿化).docx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66/UurGSnIBo2VON-2SYGEv.html